同学们,这些保险知识你应该了解!
2016-04-21 14:58  

同学们,这些保险知识你应该了解!

 

亲爱的同学们:

学校为确保每位学生在校期间遭受意外伤害或各种疾病能得到及时救治和经济补偿,减轻家庭负担,学校为同学提供了各种医疗保障,在每年开学之际,如果你已缴费参保,你就享有以下权利:

一、十堰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此险种是十堰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本市城镇居民,包括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我校在校学生每年参保率在90%以上。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只能选择一种,不能重复报销。

(一)定点门诊

选择我校校医院为定点门诊机构的,学校医疗费报销。

选择其他医疗机构作为定点门诊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支付:当年累计医疗费用在50元(不含50元)以上至450元(含450元)以内的,支付50%,且当日实际报销限额40元以内。年累计门诊医疗费用在50元以下或45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支付。

(二)住院治疗

1、参保学生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时,须持医保病历和医保卡在医院医保专柜办理入院手续,发生费用由学生先行垫付,出院时直接按照医保政策核减相关费用。

特殊情况:在每年9月份开学新一轮医保申报时,不能及时缴纳医保费用,此时发生的费用由学生先行垫付,登记医保号码,出院时向医院说明情况,办理出院手续,但不办理结账手续,待医保卡开通后,再办理出院结账手续,即可直接按照医保政策核减相关费用。

2、外地急诊医疗费用申报程序:参保学生因寒暑假或实习时,因急诊必须在本市以外医院住院就医的,在住院后三日内,报十堰市医保局医管科备案,学生出院返校后持出院结算原始发票、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明细单等材料到市十堰市医保局报销。

外地急诊医疗费用申报程序:http://www.hbsyrss.gov.cn/hbwzweb/html/xwzx/ztbd/ybzl/bszn/51881.shtml

3、转外住院审批程序:参保人员因市内医疗技术或医疗设备限制,确需转上级医院治疗的,需由市三级甲等定点医院开属《转外住院审批表》(医院医保科审核、业务院长签字)后,到十堰市医保局医管科办理转院审批手续,同意后方可转院治疗;紧急抢救转诊的,转诊后5日内须补办备案手续。否则不予以报销。学生出院返校后持出院结算原始发票、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明细单等材料到市十堰市医保局报销。

转外住院审批程序:http://www.hbsyrss.gov.cn/hbwzweb/html/xwzx/ztbd/ybzl/bszn/51878.shtml

(三)意外伤病住院申报审批程序

参保学生在定点医院治疗时,首先领取《居民医保意外伤病住医申报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加盖相应公章后,于入院三日内交至十堰市医保管理局医管科备案,之后过程参考正常住院医疗。 

意外伤病住院申报审批程序:http://www.hbsyrss.gov.cn/hbwzweb/html/xwzx/ztbd/ybzl/bszn/51880.shtml

(四)其他情况:如特殊慢性病、“三特项目”等,可以参考:http://www.hbsyrss.gov.cn/hbwzweb/html/xwzx/ztbd/ybzl/ybzl.shtml

(五)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该卡为集成卡,集成医保卡功能和银行卡功能(农村信用合作社),制卡在外地,周期比较长,学校会统一收集材料方便学生办理。如需应急使用,可到十堰市养老保险局后院制卡处办理临时卡(制卡免费,临时卡有押金)。

(六)其他

十堰市医保局:十堰市宜昌路16

医管科电话:8629015

十堰市养老保险金:十堰市山西路4

核定科电话:8451867

 

二、大学生平安保险

这项保障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医保没有涉及到的意外门诊等都可以通过商业保险理赔,我校办理的大学生平安保险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十堰分公司受理的一个团体险种。

1、参保对象:获得我校正式学籍、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生活的在校学生;

2、保费标准:每生每年50元,按学制年一次性缴纳;

3、保险期间:从新生入校的当年91日起至学制末年831止;

4、保障内容:

保险项目

保险金额

保险条款

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

20000

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A款)

因疾病导致的身故

10000

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A款)

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烧伤

10000

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残疾和烧伤意外伤害保险

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

10000

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

发生合同约定的15种重大疾病

30000

国寿附加学生儿童重大疾病保险(A款)

5、理赔指南:报案时间:请您于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报案。报案电话:95519或十堰城区8688158、丹江5223769、郧县7232817、郧西6231285、竹溪2721672、竹山4226354、房县3222996定点医院:新农合、医保部门指定的医院。转出本县市医院治疗的,须经保险公司认可。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

申请类别

所需资料

各类资料名称

身故保险金

1234910

1.投保单及相关投保凭证资料;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户口本);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被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5.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保险公司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的资料或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6.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保险公司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烧伤程度的资料或身体烧伤程度鉴定书;7.就诊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发票、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明细清单、住院及出院证明文件;8.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含相关的诊断依据)和病历等证明文件;9.若由代理人代为申请,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定身份证明等文件;10.保险公司要求申请人所能提供的能够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残疾保险金

125910

烧伤保险金

126910

医疗保险金

127910

重大疾病

保险金

128910

 

 

三、学校医疗费报销

我校学生选择校医院作为定点门诊的,在校医院就医时,持医保病历和医保卡在校医院办理结算手续,即可享受全部医疗费用50%减免的优惠,否则按全额付款。具体参考《学生管理制度汇编》。

每年在6月和12月,学校将分别对毕业班学生和在校生其他门诊费用进行报销。

以上内容如有不详请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8245345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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